一、职工凭提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应当予以核实,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二、单位公积金管理员每月15日前,凭职工提取材料及单位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次月资金拨付到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给职工本人。
二、偿还购买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直到还清贷款为止,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之和。
三、 租房提取本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合计提取额不超过一年所支付的租金总额,每年最高提取12000元。租房提取办理时间每年12月。
四、共同生活的子女和父母可互提公积金。子女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由当地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出具共同生活证明。
六、重大疾病包括:尿毒症、心肌梗死、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肝硬化、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