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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达股份被烫伤员工的最后55天:曾担心不能工作连累家人
时间:2023-08-20 04:45 点击次数:191

  5月31日凌晨,在美达股份一生产车间内,因萃取塔发生故障,24岁男性员工冯晓(化名)被严重烫伤。广东江门新会区人民医院《入院记录》显示,冯某于当日凌晨5时50分入院,初步诊断为全身多处特重烧伤(98%)。

  红星新闻在家属提供的多张照片中看到,被烫伤前,冯晓阳光帅气,但烫伤后,接受治疗中的他,全身几无皮肤完好,不忍直视。

  7月24日,辗转3家医院,医治55天后,在经历脓毒血症、多器官功能障碍、双腿被截肢等情况后,冯晓离世。

  日前,冯晓家属发声:美达股份延误治疗,致冯晓身亡。但美达股份回应,主因系意外引起,间接原因是伤者安全意识不足,属意外导致的工伤事故。

  红星新闻从新会区政府新闻办获悉,此事件系萃取塔热工艺意外喷溢造成的烫伤事故。在冯晓就医期间,美达股份垫付医疗费共约198余万元。事发后,美达股份被要求进行整改,增加安全防护措施、萃取塔加装超声波料位计……

  事情发生在5月31日凌晨4时40分左右,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一生产车间内。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84年。1997年,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首家上市的锦纶6生产企业。

  事发时,两名操作工在四楼电梯口处听到了冯晓的喊叫声。他们发现,冯晓在三楼洗手间用自来水冲洗,这才知道冯晓遭遇了什么。

  5月30日午间,蒸汽停供,直至31日零时50分恢复。之后,各生产线线重新开车过程中,因萃取工序的萃取塔排水流量偏低,且萃取塔高水位浮球没有报警,所以,当班值班长安排冯晓前往检查。

  9分钟后,冯晓在现场电话告知值班长:萃取塔水位超出,塔面有水向外溢流情况,双方通线分钟结束。美达股份称,“在此间没有听到冯某提及到危害到身体的情况。”

  几分钟后,意外发生,冯晓被烫伤。冯晓父亲称,是萃取塔发生爆炸引起,但美达股份用“在检查过程中被萃取水烫伤”来形容当时的情况。

  红星新闻注意到,在同类产品生产工程中,萃取温度一般为100℃至120℃。

  新会区政府新闻办向红星新闻提供的材料显示,8月初,经新会区安监局调查,此事故是由于萃取塔热工艺水意外喷溢造成,未有证据证明系爆炸事故。

  美达股份称,事发后,当班人员于4时44分、45分分别拨打“120”呼救救护车,4时55分救护车到达现场,将冯晓送至新会区人民医院治疗,5时许到达医院。

  红星新闻在《新会区人民医院急诊病历首页》上看到,冯晓是由120急救车送达,接诊医生记录的时间为5时33分。

  新会区人民医院《入院记录》中记载,入院时间为5时50分,病史陈述者正是冯晓本人。冯晓称,入院前2小时,工作时被包含少许弱碱成分的热水烫伤全身,由工友送至医院。

  医院记录,冯晓受伤后,神志清醒,但神态痛苦。全身除会阴部皮肤外,散在薄壁水泡形成,部分溃疡,表皮剥落。被初步诊断为,全身多处特重烧伤(98%)。

  冯晓父亲称,事发后,公司未将儿子及时送医,“开会后再送到医院,原本开车15分钟路程,结果1小时20分钟才到达医院。”

  红星新闻搜索后发现,美达股份公司距离新会区人民医院车程仅7.9公里,耗时约15分钟。但冯父“1小时20分钟才到达医院”的说法,与医院记载不符。

  冯父认为,送医时,美达股份相关负责人称冯晓被热水烫伤,但实际是,其中含有8%的己内酰胺,“致使医生按照热水烫伤的方式治疗……”

  公开资料显示,己内酰胺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之一,主要用途是通过聚合生成聚酰胺切片,可进一步加工成锦纶纤维等。本品能引起皮肤损害,接触者出现皮肤干燥、皮肤皲裂、脱屑等,可发生全身性皮炎。

  3个月过去,冯父仍坚称,在新会区人民医院时,家属曾要求转院,“因为节省治疗费用,美达公司拒绝了我们的请求,导致我儿子在错误的治疗方式下浪费了6天的时间。”

  冯晓的确在新会区人民医院被救治了6天。新会区人民医院《出院小结》显示,6月6日,冯晓出院。

  此时的冯晓依旧清醒,诉称创面疼痛。出院诊断为,全身多处特重烧伤(98%),休克,多脏器功能损害,低蛋白血症,被建议继续住院治疗。

  当日下午1时许,冯晓被送往15公里外的江门市中心医院。《入院记录》显示,此时,冯晓神清,疲惫,懒言。

  冯晓的病情逐渐恶化,但仍神志清醒。冯父称,儿子坚强、勇敢,不担心自己的病情,而是担心家里人,担心自己不能工作连累家人,担心家里的经济压力。

  出院时,在诊断结果一栏,相比新会区人民医院的记录,又多了3条,皮肤被感染,出现应激性溃疡。

  这时的医嘱里多了两条,“自动出院,责任自负”“注意转运安全”。同时建议,在上级医院继续治疗。

  于是,冯晓再被送往广东省人民医院抢救。入院时,冯晓已呈昏迷状态,被列为“高病危”人群,入住监护病房,卧悬浮治疗床……7月10日这天,冯晓的双大腿行截断术。但他的病情仍无明显改善。

  家属拍摄的照片显示,此时的冯晓全身创面惊人,形似木乃伊。因此,当冯父在社交平台上贴出照片,引巨大关注。

  7月24日下午2时40分,冯晓的生命快被耗尽,心跳骤停,抢救未果。下午3时40分,广东省人民医院宣告冯晓临床死亡。

  在《死亡小结》中,广东省人民医院称,冯晓死亡原因系感染性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冯父告诉红星新闻,儿子的遗体仍在广州殡仪馆,并未火化,他要为儿子的死讨回公道。

  当日,一篇名为《我的儿子死在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请还我公道!》微信文章被热传。冯父向红星新闻再三承诺,文章内容属实。

  他说,冯晓在检查萃取塔情况时,未配穿合格工作服。美达股份也未第一时间将冯晓送往医院。同时,在送医时,隐瞒了高温水中含有8%的己内酰胺。

  对于事故原因,美达股份分析认为,“1、因萃取塔内的高水位控制浮球失灵无报警,萃塔水位超出正常范围,当萃塔水泡之间的水柱压力小于气泡压力时形成沸腾,导致高温工艺水从萃取塔顶部喷出。 2、冯某在检查时已发现萃取塔顶部出现热水外溢情况,未能意识到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未能及时采取远离现场措施,在遇到突发性危险时躲避不及。”

  因此,该公司给出事故责任结论:主要原因是意外性引起,间接原因也有伤者安全意识不足的问题,属意外导致的工伤事故。

  美达股份表态称,此次事件属工伤意外,公司将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并在相关工伤赔偿金之外,出于人道主义,公司将给家属适当慰问金。

  但冯某父亲称,美达公司在派其儿子检查萃取塔情况时,未配穿合格衣服。同时,该公司未对设备依法进行正常维护。

  根据美达股份的说法,目前,美达股份共预付243万元,作为救治资金,其中215万元电汇预付给医院作为医疗费,28万元现金用于外购抢救药品和家属住宿开支等。

  “7月26日,冯某家属共9人前来公司协商赔偿,因家属情绪激动协商赔偿未果。 7月30日新会区安监、圭峰会城安监、圭峰会城劳动所、司法所介入调查和调解,家属向公司索要450万元的赔偿金,公司未予接受。 8月7日公司会同家属到圭峰会城安监领取工亡确认书,并向家属讲解工亡赔偿政策。 8月9日圭峰会城安监再次组织双方协商,家属向公司提出250万元的赔偿金,未果。”

  事发至今已3月,电话中,冯先生声音沙哑。他告诉红星新闻,自己的状态极差。目前,未拿美达股份一分钱。

  新会区的区政府新闻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目前,这件事并未定性为安全生产事故,新会区未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该工作人员说,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安监总厅政法函【2014】136号)文件,“造成1至2人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的,一般不对事故发生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但该起事故于5月31日发生,伤者冯晓于7月24日死亡,已超过30天。“之后是否会处罚,要根据后续进一步调查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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