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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生长隐患多 争议中的电子烟该何去何从
时间:2023-11-14 05:36 点击次数:183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祖爽)近年来,传统烟草企业、互联网企业、风投企业争相入局电子烟产业,国内井喷式地涌现出一批电子烟品牌。在资本大量涌入时,鱼龙混杂的电子烟产品涉嫌虚假宣传、对身体有害等诸多争议却从未停止。为解决这些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已着手加强对电子烟产业的规范和管理。与此同时,电子烟相关标准也已进入批准阶段,未来或将终结电子烟的“野蛮生长”状态。

  在趋冷的创业环境中,电子烟却燃起新的热度。天眼查数据显示,近四年内,每年平均新增电子烟企业超过1000家。今年4月,锤子科技创始人罗永浩在微博披露了其与锤子前高管彭锦洲共同创立电子烟品牌——小野电子烟,再次将电子烟话题拉进公众的视野。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电子烟产业投资案例超过35笔。不过,其中大部分公司获得的融资在5000万元以下。有消息称,今年7月,小野电子烟已经完成了3000万元左右的融资;9月,魔笛MOTI、灵犀、YOUME、NUT也相继获得融资。

  在此背景下,电子烟产业链迅速形成。广发证券发布的报告显示,电子烟产业链包含上游原材料企业、中游电子烟设计制造企业以及下游销售企业。

  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副会长林汉钟表示,市场上常见的电子烟主要分为雾化类电子烟和加热不燃烧类电子烟。事实上,目前国内电子烟市场规模较小,渗透率较低。据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统计,去年国内电子烟消费市场规模为40亿元,国内电子烟销售量仅占其出口的14%左右。由此可见,我国电子烟行业仍以出口为主。

  随着近年来国内电子烟消费人群的增长,电子烟产品开始回流国内市场。“在人们印象中,电子烟是暴利行业,利润空间大。面对全球247亿美元的市场规模,如果利润率能保持在40%左右,这将是一块巨大的利润蛋糕,这也是今年电子烟市场入局者众多,并且深入开发国内市场的原因。”林汉钟表示。

  不过,电子烟产业中亦有退出者。近日,美团运营主体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经营范围变更,经营范围不再包含零售烟草(含电子烟)。而在今年7月,美团刚刚将零售烟草(含电子烟)增添进其经营范围内,时间仅过去不到三个月。

  在利润的刺激下,入局电子烟市场的企业不断增加,但关于电子烟的争议却从未停止。

  作为资本关注的新风口,电子烟销售渠道多、门槛低,更易出现鱼龙混杂的情况。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新型烟草制品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我国电子烟企业近4000家,仅深圳地区的数量就超过500家,分布于深圳的沙井、福永、西乡、公明、龙华等地,不过,50人以下的小规模企业占到80%左右。

  “目前,一些电子烟产品工艺技术非常落后,且抄袭现象严重,甚至有的产品还停留在锂电池、雾化器和烟弹三个部件简单拼凑的阶段。”一位电子烟销售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除此之外,由于电子烟产品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售后服务等方面并无统一标准,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上述报告显示,巨额资本的涌入加剧了行业竞争程度。各大品牌的融资用途多用于线上、线下营销,而非产品研发。对此,林汉钟表示,随着资本的大量涌入,部分新入局企业希望快速上市获利,忽略了产品研发和质量要求。

  在电子烟营销中,或清新或酷炫的广告层出不穷,“健康”“戒烟”“清肺”是最吸引眼球的卖点。然而,今年3·15晚会揭露称,长时间吸食电子烟也会产生对尼古丁的依赖,这与电子烟固有的“健康”的形象截然相反。

  世界卫生组织最新发布的《2019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中显示,电子烟对身体健康的长期影响尚不明确,不过,没有充足证据表明电子烟有助于戒烟。有业内人士认为,部分电子烟损伤身体健康往往是用了不标准的烟油、不标准的生产工艺和违规添加量。

  对此,林汉钟表示,电子烟行业委员会多次召开规范宣传会,呼吁企业在广告宣传中规范用词,不使用“替代性”“戒烟神器”“健康降害”等带有引导性、误导性的词语,这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与此同时,电子烟在国内市场的迅速推广、扩张,也令一些控烟人士担忧电子烟的危害,特别是对青少年造成的潜在不良影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司司长毛群安曾表示,部分国际研究表明,电子烟的使用容易诱导青少年尝试使用传统的卷烟,这样就加快了吸烟人群的年轻化趋势。

  目前,众多电子烟品牌也开始加大线下推广力度,KTV、酒吧、便利店成为电子烟铺货的重点。

  电子烟行业野蛮生长带来诸多隐患,行业亟待规范。事实上,今年以来,全球范围内多地开始严控电子烟。9月18日,印度政府宣布将全面禁止电子烟;9月20日,沃尔玛在美国门店全面停售电子烟;随后美国马萨诸塞州宣布全面禁止销售电子烟。随着美国对电子烟品类管控加强,阿里巴巴和京东均表示将暂停向美国买家销售电子烟。

  我国对于电子烟的监管工作也正在逐步推进。一些地方陆续开始对电子烟作出明确定义,将其纳入“烟草制品”范畴。10月1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开始实施,其中明确,电子烟是指汽化并向使用者的肺部输送由尼古丁(或者无尼古丁)、丙二醇和其他化学物质组成的混合物的一种装置,属于烟草制品。

  与此同时,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于2017年着手制定的国家标准计划《电子烟》和国家标准计划《电子烟液烟碱、丙二醇和丙三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已进行到批准阶段。另有消息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子烟监管的研究,计划要通过立法的方式对电子烟进行监管。

  前瞻产业研究院表示,电子烟行业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将让行业发展有据可循,加速不达标企业的出清和淘汰。另一方面,行业标准将对电子雾化烟烟油中的烟碱、丙二醇、萃取溶剂等物质的限值作出明确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将有望降低电子雾化烟有害物质的释放。上述销售人员告诉中国商报记者,电子烟标准出台意味着电子烟不合规产品将面临退市,电子烟品牌在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上也有规可循,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林汉钟表示,电子烟在监管上需要多部门协同,除此之外,对于不同品类的电子烟产品的监管也要分门别类,例如对是否含有尼古丁、以及尼古丁含量的电子烟产品分类监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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